超出工作範圍
不合理的更改僱傭合約條款:(1) 僱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2) 僱主未經僱員同意而更改僱傭
合約條款;(3) 僱傭合約並沒有明文規定僱主可以作出該項更改;以及(4) 僱主並非基於條例規定的正當理由更改僱傭合約條款。僱員可以獲得:復 職 或 再 次 聘用;或 終止僱傭金
不合理的更改僱傭合約條款:(1) 僱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2) 僱主未經僱員同意而更改僱傭
合約條款;(3) 僱傭合約並沒有明文規定僱主可以作出該項更改;以及(4) 僱主並非基於條例規定的正當理由更改僱傭合約條款。僱員可以獲得:復 職 或 再 次 聘用;或 終止僱傭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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