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過3天試用期,現須提早離職
試用期完結日:8月17日
月薪:$25000
有薪年假:16天
想於8月31日離開
通知期:1個月
現有新工offer
請問應賠多少俾公司
試用期完結日:8月17日
月薪:$25000
有薪年假:16天
想於8月31日離開
通知期:1個月
現有新工offer
請問應賠多少俾公司
要計代通知金要有你的「入職日」及你的「辭職日」才能推算。
有關法例可參考https://www.labour.gov.hk/tc/public/pdf/wcp/ConciseGuide/09.pdf 中的表一及表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