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後可否請大假
本人在遞交離職信後, 申請放年假一天並已獲僱主批准, 當假紙遞交人事部後一天, 僱主才通知遞交離職信後, 不可放年假, 翻查僱傭合約上並沒有訂明, 只有說按勞工發例, 請問勞工發例, 有條款有訂明嗎?
如本公司一直是容許員工申請工作年度的年假 (只要計算出直到放年假當日有足夠年假), 而本人在本年度有足夠年假可申請, 是否仍不可申請?
最終, 本人因已安排好行程而選擇訣放假, 請問會有什麼後果?
本人在遞交離職信後, 申請放年假一天並已獲僱主批准, 當假紙遞交人事部後一天, 僱主才通知遞交離職信後, 不可放年假, 翻查僱傭合約上並沒有訂明, 只有說按勞工發例, 請問勞工發例, 有條款有訂明嗎?
如本公司一直是容許員工申請工作年度的年假 (只要計算出直到放年假當日有足夠年假), 而本人在本年度有足夠年假可申請, 是否仍不可申請?
最終, 本人因已安排好行程而選擇訣放假, 請問會有什麼後果?
如果MS CHEUNG 做滿三個月後可以申請年假的。遞交離職信後亦是一樣
如果選擇放一日假,其他未放的假期要按比例出年假薪酬給僱員。
多謝Ms Cheung 的查詢。
根據《僱傭條例》,僱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每滿12個月,便可享有有薪年假,這些法定的年假,不得計算在終止僱傭合約所需的通知期內。終審法院曾就一宗僱員在通知期內放取預先安排的年假的案件作出裁決,指上述限制並不適用於僱員辭職的情況,僱員在辭職時有權選擇在所需的通知期內放取法定的年假。然而,由於個別個案的實際情況不同,並不能一概而論。因此,僱員在辭職時在所需的通知期內放取年假,須同時考慮法例的規定及終審法院的裁決。如有爭議,最終須交由法庭作出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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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15 0018 (觀塘區:九龍觀塘鴻圖道31號鴻貿中心605-607室)
解決勞資糾紛的程序,見:https://www.judiciary.hk/images/zh/court_services_facilities/c_labour.gif
僱員可按有關的工作地點到附近的勞工處勞資關係科分區辦事處提出申索,見:https://www.labour.gov.hk/tc/tele/lr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