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服務金 vs 約滿酬金
每年完成合約並表現理想可獲得約滿酬金,5年後,因不獲續約而應獲得長期服務金。
請問以往5年個別合約內的約滿酬金能否抵銷長期服務金?
每年完成合約並表現理想可獲得約滿酬金,5年後,因不獲續約而應獲得長期服務金。
請問以往5年個別合約內的約滿酬金能否抵銷長期服務金?
by 車厘子
, Friday, September 03, 2021, 10:57 (1650 天前) @ IP
多謝 閣下查詢。僱主在終止僱傭合約或當有固定期限的僱傭合約到期時,應支付解僱補償。視乎僱員的受僱期、僱傭合約的條款和終止僱傭合約的原因等,終止僱傭合約的款項一般包括:
任何未發放的工資;
代通知金(如適用);
工資代替任何未發放的年假,及該假期年按比例的年假薪酬;
任何未發放的年終酬金,及該酬金期內按比例的年終酬金;
長期服務金或遣散費(如適用);
其他僱傭合約內列明的款項,例如年積金或公積金等。
根據雇傭條例,僱主須儘快支付僱員應得的所有解僱補償。除遣散費外,僱主最遲要在合約終止日或合約到期日後 7 天內支付解僱補償。
《僱傭條例》並無特定規範「約滿酬金」并同長期服務金對沖做出解釋。
by IP
, Friday, September 03, 2021, 12:19 (1650 天前) @ 車厘子
咁即係可唔可以? 係唔係要去勞工署求助?
之前6年每份合約都有約滿酬金,而家不獲續約就用之前嘅約滿酬金抵銷?咁就唔洗俾長期服務金?
by YC TAM
, Friday, September 03, 2021, 15:34 (1650 天前) @ IP
約滿酬金與長期服務金是兩項不同的福利。法例上並無兩者對沖之說。
除非你們的合約有另訂相關條款(可能另作別論),否則,你應可享有長期服務金(需與MPF強積金對沖)。
解決勞資糾紛的程序,見:https://www.judiciary.hk/images/zh/court_services_facilities/c_labour.gif
僱員可按有關的工作地點到附近的勞工處勞資關係科分區辦事處提出申索,見:https://www.labour.gov.hk/tc/tele/lr1.htm
by IP
, Friday, September 03, 2021, 18:46 (1650 天前) @ YC TAM
謝謝
合約並沒有提及或指明約滿酬金可以/將會用作抵銷長期服務金。只寫明獲得約滿酬金的條件必須為在職期間表現良好及完成整個合約期。
by 小明, Thursday, June 26, 2025, 06:50 (258 天前) @ IP
我的理解是合約完了,就會有約酬滿金。而長期服務金的規定是
幾多年才叫長期,不明
by IP
, Friday, September 03, 2021, 19:16 (1650 天前) @ YC TAM
多問一句,僱傭條例57章第31Y[a]所指的「一筆或多於一筆按服務年資支付的酬金」,並非個別合約訂明嘅約滿酬金,啱嗎?
*****
31Y.在某些情況下須從長期服務金中扣除酬金及利益或權益的款額
如任何僱員根據本部有權就其服務年數獲付一筆長期服務金,而 ——
(a)因為該僱員的僱傭合約的施行,一筆或多於一筆按服務年資支付的酬金或一筆或多於一筆有關職業退休計劃利益已支付予該僱員;或
(b)在某強制性公積金計劃中有有關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權益就該僱員而被持有,或有關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權益已支付予該僱員或就該僱員而支付,
則須從該筆長期服務金中扣除就該僱員而被持有、已向該僱員支付或就該僱員而支付的所有該等酬金及利益或權益的總款額,但以該等酬金及利益或權益是與上述服務年數有關的款額為限。
(由1998年第4號第5條代替。由2001年第18號第3條修訂)
編輯附註:
* 與《2001年僱傭(修訂)(第2號)條例》(2001年第18號)對本條作出的修訂相關的過渡性及保留條文,見載於該條例第5條。
by YC TAM
, Monday, September 06, 2021, 09:32 (1647 天前) @ IP
多問一句,僱傭條例57章第31Y[a]所指的「一筆或多於一筆按服務年資支付的酬金」,並非個別合約訂明嘅約滿酬金,啱嗎?
對
by IP
, Monday, September 06, 2021, 10:46 (1647 天前) @ YC TAM
明白,謝謝
by HO
, Tuesday, December 10, 2024, 12:14 (456 天前) @ YC TAM
多問一句,僱傭條例57章第31Y[a]所指的「一筆或多於一筆按服務年資支付的酬金」,並非個別合約訂明嘅約滿酬金,啱嗎?
對
本人與樓主同一情況,都是合約制工作5年後不獲續約。公司根據僱傭條例第31Y條英文版本 "gratuities based on length of service",指每年發放的酬金均是以 "length of service",即逐年計算,並表示可以抵銷長期服務金。公司對法律的演繹是否有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