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薪病假條款
你好
我在之前問公司有關有薪假期事宜
人事部說只要有醫生紙便可以拎有薪病假
最近卻發現多了次數的限制
但最初問的時候人事部卻沒有說明拎有薪病假是有限次數
現在人事部說 如果超過了拎有薪病假的次數便會扣年假 / 人工
不論請1日 / 半日病假都是扣整天的薪金 或1日年假
他們還說 勞工法說明 只有連續請4日或以上病假 及 累積足夠病假才可以支付部分薪金
但合約上他們卻是訂明 - 根據僱傭條例為主
那人事部不就可以單方面改條款嗎?
那算不算欺騙?
你好
我在之前問公司有關有薪假期事宜
人事部說只要有醫生紙便可以拎有薪病假
最近卻發現多了次數的限制
但最初問的時候人事部卻沒有說明拎有薪病假是有限次數
現在人事部說 如果超過了拎有薪病假的次數便會扣年假 / 人工
不論請1日 / 半日病假都是扣整天的薪金 或1日年假
他們還說 勞工法說明 只有連續請4日或以上病假 及 累積足夠病假才可以支付部分薪金
但合約上他們卻是訂明 - 根據僱傭條例為主
那人事部不就可以單方面改條款嗎?
那算不算欺騙?
你好
我在之前問公司有關有薪假期事宜
人事部說只要有醫生紙便可以拎有薪病假最近卻發現多了次數的限制
但最初問的時候人事部卻沒有說明拎有薪病假是有限次數
現在人事部說 如果超過了拎有薪病假的次數便會扣年假 / 人工
不論請1日 / 半日病假都是扣整天的薪金 或1日年假
他們還說 勞工法說明 只有連續請4日或以上病假 及 累積足夠病假才可以支付部分薪金但合約上他們卻是訂明 - 根據僱傭條例為主
那人事部不就可以單方面改條款嗎?
那算不算欺騙?
多謝閣下的查詢,如閣下的合約明列了病假的安排,公司便不能隨意更改,公司如需要更換僱員合約條款,是需要根據法例,得到僱員同意,否則屬於不合理更改僱傭合約。另外根據僱傭條例,有薪病假是可累積的,累積上限是120天,用了是可以再累積的,因此可以說是沒有限制次數的,只要累積了合乎要求就可以用,而累積的有薪病假在僱員有連續4天以上病假及有醫生証明時,可以享有平均工資4/5的薪金,因此如果閣下公司是以特定的次數規限僱員放取病假是有違法例的。而半天病假扣1天工資是明顯違反法例的,僱傭條例規定,僱員缺勤,但只能扣除實際缺勤時間的工資,因此如果僱員病假缺勤半天,公司最多都是扣半天的工資,不過扣多。如有其他查詢,可致電:27793766高先生/蔡先生
你好
是這樣的
因為最初簽約時是 沒有 “有薪病假”這回事,
所以合約上訂明 病假還是以僱傭條例為主
到了後期 公司才多了“有薪病期” 這回事 但人事部沒有正式通知
所以合約上的條款是沒有改 依舊是根據 僱傭條款
只是本人打致電到工司問請病假時才得悉公司新增了“有薪病假”這事
但那時他們也沒有指明 甚至是提及 任何有關 拎取有薪病假是有次數限制的
最近才發現人事部寄回來病假批核 在備註上標了拎病假的次數
而且他們 不是每次都寄回 病假批核紙 所以最初也沒有留意
現在發現了 致電回公司問 他們也說 “有薪病假” 是有次數的
超過了便像我上面說的 不論請一日或半日病假 都是 扣一日年假(如果有年假)或扣一日人薪金(如果沒有年假)
因此。。我還能討回那些病假薪金嗎?
你好
是這樣的
因為最初簽約時是 沒有 “有薪病假”這回事,
所以合約上訂明 病假還是以僱傭條例為主到了後期 公司才多了“有薪病期” 這回事 但人事部沒有正式通知
所以合約上的條款是沒有改 依舊是根據 僱傭條款
只是本人打致電到工司問請病假時才得悉公司新增了“有薪病假”這事
但那時他們也沒有指明 甚至是提及 任何有關 拎取有薪病假是有次數限制的
最近才發現人事部寄回來病假批核 在備註上標了拎病假的次數
而且他們 不是每次都寄回 病假批核紙 所以最初也沒有留意現在發現了 致電回公司問 他們也說 “有薪病假” 是有次數的
超過了便像我上面說的 不論請一日或半日病假 都是 扣一日年假(如果有年假)或扣一日人薪金(如果沒有年假)因此。。我還能討回那些病假薪金嗎?
如果是半日病假扣一日薪金,是可以追討多扣的半天薪金。但全天的病假方面,就需要視乎是次病假是否合乎僱傭條例或者公司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