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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傭合約: 員工冇權辭職

by cumbatch @, Thursday, September 30, 2021, 21:29 (1622 天前) @ benedict33

背景: 我同公司簽左份合約, 合約上寫住 the Employee shall have no right to terminate the employment within the first year of contract,而一年後辭職的通知期為兩個月。咁我係咪真係第一年內冇權辭職? 如果我第一年內比足兩個月的通知期,係咪都要賠錢?(合約內沒有列明提出離職的罰則)

1. 勞工法例下,勞資雙方俾足對方通知期或代通知金已完成責任。

2. 代通知金以外的賠款,有機會屬於「限制性條款」「懲罰性條款」一類,是否有效,難講。如有爭議,最後需由更高法院裁決(註:有關條款無關勞工法例,勞資軸裁處是不會審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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