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工離職問題
本人是臨時工(日薪,沒有簽署顧僱合約,已受顧一年以上)
若果申請離職一樣需要通知期嗎?
如需要 本人可以於通知期內放取無薪假以代替通知期嗎?
另外 顧主可因此而扣取代通知金嗎?
謝謝解答
回覆:僱主或僱員在終止僱傭合約時,須給予對方適當的通知期或代通知金,無試用期/ 完成試用期的非連續性合約,所需的通知期則為議定的期限(即僱傭雙方協議)。可否通知期內放取無薪假及顧主可因此而扣取代通知金,勞工法例沒有明文規定,建議僱傭隻方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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