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工作時間工作(OT)由屋企到達目的地,目的地返回屋企問題
在家中出發至工作地點,一般保險公司是不受保的。
而你於非辦公時間在途回家/前往公司,是不計算在OT時間範圍內的。
根據《僱員補償條例》
僱員如在下列情況下遭遇意外受傷或死亡,則㇐律被視作在受僱工
作期間因工遭遇意外而引致:
1. 僱員正以乘客身份乘用由僱主運作或安排的交通工具往返工作地點
途中(公共交通工具除外);
2. 僱員因工作關係,正在駕駛或操作由僱主安排或提供的交通工具,往
返其居所及工作地點的直接途中;
3. 在八號或以上熱帶氣旋警告訊號或紅色/黑色暴雨警告訊號生效期
間,或於「極端情況」公布所指明由超強颱風(或其他大規模天災)
所引致的「極端情況」存在期間(包括延展期間),僱員在他該日的
工作時間開始前四小時內,以直接路綫由其居所前往其工作地點途
中,或在他該日的工作時間終止後四小時內,由其工作地點前往其居
所途中;或
4. 僱員在僱主許可下,為了其受僱從事的工作,並在與此工作有關的情
況下,乘用任何交通工具往返香港與香港以外地方途中,或往返任何
香港以外地方與任何其他地方途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