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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職後病假一問

by Pineapple @, Tuesday, November 16, 2021, 10:17 (1576 天前) @ A

僱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在最初受僱的 12 個月內每服務滿 1 個月,便可累積 2
天有薪病假;之後每服務滿 1 個月可累積 4 天。閣下任職3個半月,纍積6日有薪病假,如之前病假已用過,閣下再請病假就是無薪病假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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