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每次都係遲7日出糧
每月5號以現金支票出糧, 每月月尾股東會開會, 同時簽出糧支票
依間公司有幾個股東, 但係最近幾個月, 因為幾位股東有爭執, 其中一個股東每到月尾開會都拒絕簽名出票又或不出席會議, 連鎖反應令員工第7日先攞票出糧, 因為佢清楚勞工法例不遲過7日就不算拖糧, 但是令到一班員工成為磨心, 個個都等出糧交租/供樓, 又有小朋友要養...
有沒有辦法可以處理?
答:僱主並沒犯上勞工法例問題。因發薪日期不遲於7日。如經常發生有關問題。僱員只能自行調節日期,除非超過7日就可要求賠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