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8法例計算
請問如果本身已經受僱3個月以上,在3個月後才滿足418條例,是否需要再等三個月才能有418的待遇?
請問如果本身已經受僱3個月以上,在3個月後才滿足418條例,是否需要再等三個月才能有418的待遇?
請問如果本身已經受僱3個月以上,在3個月後才滿足418條例,是否需要再等三個月才能有418的待遇?
唔關事,應該掉轉問。
(1) 係某一時刻之前,有無被終止過僱傭合約/勞資關係?
(2) 係某一時刻之前,已按連續性合約受僱咗幾耐?
(1) 沒有
(2) 從未開始連續性合約
另外如果是續約是否會繼續計算連續性合約?
視乎妳在考慮哪項勞定權益。
如果是有關有薪假期,是否需要開始連續性合約後的三個月才開始計算?
本身已受僱多於三個月是否不會作計算範圍?
請看https://www.youtube.com/watch?v=pJ31nbQCwKw,你會找到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