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簽合約兼職辭職問題
第一份工入世未深,只在網上查了一些資料,恕問題有點多。
目前返一間飲食業小公司做兼職,已經做了超過3個月,每星期30-40小時,沒簽過合約。
請問我辭職要7天通知還是1個月通知?還是即日通知都可以?
公司沒email沒人事部可否WhatsApp僱主作通知還是需要辭職信?
另外辭職時有必要説明辭職原因嗎?
謝謝。
第一份工入世未深,只在網上查了一些資料,恕問題有點多。
目前返一間飲食業小公司做兼職,已經做了超過3個月,每星期30-40小時,沒簽過合約。
請問我辭職要7天通知還是1個月通知?還是即日通知都可以?
公司沒email沒人事部可否WhatsApp僱主作通知還是需要辭職信?
另外辭職時有必要説明辭職原因嗎?
謝謝。
第一份工入世未深,只在網上查了一些資料,恕問題有點多。
目前返一間飲食業小公司做兼職,已經做了超過3個月,每星期30-40小時,沒簽過合約。
請問我辭職要7天通知還是1個月通知?還是即日通知都可以?
公司沒email沒人事部可否WhatsApp僱主作通知還是需要辭職信?
另外辭職時有必要説明辭職原因嗎?
謝謝。
1.由於閣下已按連續性合約受僱滿三個月以上,在無試用期或完成試用期的連續性合約的情況下,僱傭合約無明確規定,需要不少於一個月通知。若還在試用期內,試用期內的第一個月後,僱傭合約無明確規定,則是不少於7天通知。
2.
用什麼方式屬成功辭職在法例並無列明,法例中只有『僱傭合約是指僱主和僱員訂立的僱傭協議。僱傭合約可以書面或口頭方式訂立,並可包含明言或暗示的條款』,即是說書面或口頭均可,只要 閣下確認對方清楚收到並知悉你的辭職意向。
當然,假若 閣下以電郵 / WECHAT等電子訊息作為辭職方式,是可以視為書面通知的一種,但這方面要對方有回覆/回應,才能視為對方已確認收到。故建議最好補打一個電話予僱主,直接說明辭職及辭職信已電郵予僱主一事,以保障勞資雙方的利益,避免出現不必要的誤解。
你的問題回答如下:
第一) 於勞工法例上並沒有兼職或長工之分,根據法例下符合4118條件(連續受僱同一僱主4星期或以上,每星期工作不少於18小時)即屬連續性合約(俗稱:長工)。按你所說已經做了超過3個月,每星期30-40小時,即使沒有簽約,於連續性合約下辭職需一個月通知期。
第二) 法例上可書面或口頭上通知僱主職辭,但必需明確讓對方得知方可成立,如你使用whatsapp通知對方,應再聯絡對方確認是否得悉。
第三) 辭職並不需要原因,但需履行通知期或支付代通知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