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計算方法
公司試用期是6個月,仲有1個星期左右就過,做3個月已要1個月通知
但最近想辭職,以同事過往經驗,只會通知你寫半年入職感想,不會有任何書面通知
想問是否一踏入六個月,即當過試用期? 或者必須按公司規矩,填寫入職感想後才當過試用?
因公司本身沒有任何福利,只有大假,希望可以按比例拎大假走
或者大假是按勞工法例,公司已需要按比例比我?
公司試用期是6個月,仲有1個星期左右就過,做3個月已要1個月通知
但最近想辭職,以同事過往經驗,只會通知你寫半年入職感想,不會有任何書面通知
想問是否一踏入六個月,即當過試用期? 或者必須按公司規矩,填寫入職感想後才當過試用?
因公司本身沒有任何福利,只有大假,希望可以按比例拎大假走
或者大假是按勞工法例,公司已需要按比例比我?
公司需要通知僱員試用期是否通過。
如僱員在一個假期年內受僱滿3個月但不足12個月,除因犯嚴重過失而遭即時解僱外,則不論以任何理由終止僱傭合約,都可獲發放按比例計算的年假薪酬。
公司試用期是6個月,仲有1個星期左右就過,做3個月已要1個月通知
但最近想辭職,以同事過往經驗,只會通知你寫半年入職感想,不會有任何書面通知
想問是否一踏入六個月,即當過試用期? 或者必須按公司規矩,填寫入職感想後才當過試用?
因公司本身沒有任何福利,只有大假,希望可以按比例拎大假走
或者大假是按勞工法例,公司已需要按比例比我?
試用期的安排純屬公司的個別行政安排,法例並無有關限制或規定。 閣下可參考過去公司慣例或約定俗成的處理方法。
至於工作證明方面,現行法例並無規定僱主有提供工作證明的必然責任,但僱員亦可透過1)強積金供款紀錄及2)稅務局的IR56F(由僱主填報有關其僱員行將停止受僱的通知書)去證明自己曾經受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