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於公司調離工作崗位問題
你好,本人從事保安行業,本人在某A盤入職大約2個月半,但這兩個月半內一共請了7天病假,病假後一天回到公司,會司副經理見我,並說公司因為我請得較多病假為理由而說這個盤不太適合我,從而叫我明天到公司先交還工作服及找一位主任安排其它盤給我,但是到公司上他們需要我簽署A盤的離職通知書,如果我答應的說他們會給我另一盤的合同。請問當中他們有沒有遺法?為何一句請病假太多便可以不用付代通知金?
多謝閣下的查詢,以閣下所述的情況,公司要求閣下簽署A盤的離職通知書,很有可能是想當作閣下是自己辭職,如閣下簽署了文件,即確認了自己辭職,公司即可以不用付代通知金。因此簽署了文件是有機會損害了閣下的權益的,不過閣下需要考慮公司是否會安排另一盤的合同給閣下,如公司真的會安排給閣下,而閣下又滿意的話,閣下簽署是沒有損害的,但如果閣下簽署之後,公司沒有安排,閣下便損失了代通知金了。如有其他查詢,可致電:27793766高先生/蔡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