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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假及年假

by 陳小姐 ⌂ @, HK, Monday, October 20, 2014, 23:54 (4154 天前)

本人預產期是1月19日,按照勞工法例放前4後6星期
即由12月22日開始放到3月1日,正確嗎?
初一至初三勞工法例規定同產假重疊都無得再補假?
另由於公司規定新年除年初一至三外,初四至初十(7日)會將員工的其中7日大假掉在新年放假,請問我可以問公司拎返這7日大假嗎?即產假延長至3月9日,即10號才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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