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薪期
1. 請問OT及其他津貼是否也是工資一部分? 也是需要截數日後7天內繳付嗎?
2. 如果底薪是一般1號到月尾,即7號前支薪。OT及其他津貼是月中截數,假如是15號截數,可以分開在22號前另外再付嗎?
1)OT是工資一部分,津貼就視乎性質而定╴不能一概而論。法例規定,僱主應該在切實可行範圍內盡快向僱員支付到期的工資,支付日期不得遲於工資期屆滿後七天內。
僱主在工資期屆滿後七天內仍未支付工資給僱員,可被檢控,一經定罪,可處罰款港幣三十五萬元及監禁三年。
2)此情況,視乎雙方協商而定。
1. 請問OT及其他津貼是否也是工資一部分? 也是需要截數日後7天內繳付嗎?
2. 如果底薪是一般1號到月尾,即7號前支薪。OT及其他津貼是月中截數,假如是15號截數,可以分開在22號前另外再付嗎?
1)OT是工資一部分,津貼就視乎性質而定╴不能一概而論。法例規定,僱主應該在切實可行範圍內盡快向僱員支付到期的工資,支付日期不得遲於工資期屆滿後七天內。
僱主在工資期屆滿後七天內仍未支付工資給僱員,可被檢控,一經定罪,可處罰款港幣三十五萬元及監禁三年。
2)此情況,視乎雙方協商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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