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初步確診新冠肺炎
有一名員工2月15日在社區檢測中心檢測後,2月21收到檢測結果為初步陽性
之後一直進行居家隔離,想問
1)該檢測結果短訊可作為病假證明嗎?
1)如可,是否由2月15開始計病假?謝謝!
1)受《限制與檢測宣告》影響而須接受強制檢測的人士,在有關限制要求結束後,衞生署亦會按要求,提供醫學證明書,證明有關人士於相關期間受《限制與檢測宣告》限制並接受檢測。
然而,如果僱員忘記要求衛生署提供醫學證明書,而只有短訊證明,僱主也應體恤和諒解有關僱員的情況,作出彈性處理。
政府鼓勵僱主體恤和諒解有關僱員的情況,作出彈性處理,包括讓有關僱員放取 特 別 有薪假期 , 或 在可行情況下容許僱員在 辦公室以外地點工作,這有助維持良好的勞資關係及保障所有僱員及社會大眾的健康。
2)應由2月15開始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