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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法例

by May @, Wednesday, February 23, 2022, 19:41 (1476 天前)

原本我上班時間星期兩天,總20小時
僱主因疫情嚴重關係,更改營業時間。
另轉我的上班時間一星期五天,返每日4小時
那僱主是否違返勞工法例?

勞工法例

by YCTAM @, Thursday, February 24, 2022, 12:01 (1476 天前) @ May

視乎妳興僱主簽署的合約內容而定。如合約有列明指定的正作時間,僱主在更改有關條款時應先與僱員達成共識。

勞工法例

by May @, Thursday, February 24, 2022, 13:30 (1476 天前) @ YCTAM

如果合約沒有列明?
僱主可以更改嗎?

但因為疫情關係,算是合理的理由更改合約條款嗎?

勞工法例

by MAy @, Thursday, February 24, 2022, 13:47 (1475 天前) @ YCTAM

份合約
工作時間和日期:由僱主不時指定

勞工法例

by YCTAM @, Thursday, February 24, 2022, 15:35 (1475 天前) @ MAy

若是這樣,建議和平理性跟僱主協商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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