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縮短notice period
本人在現公司工作3年多,現37週懷孕,還有兩三星期就放產假。人事部昨天打給我,說公司為節減開支,將notice period多過一個月的同事轉成一個月(我現時是三個月通知),3月1日起實行,說我必須要接受。如果我不接受,是否代表跟公司完合約,沒有產假?或產假後就失去工作?
本人在現公司工作3年多,現37週懷孕,還有兩三星期就放產假。人事部昨天打給我,說公司為節減開支,將notice period多過一個月的同事轉成一個月(我現時是三個月通知),3月1日起實行,說我必須要接受。如果我不接受,是否代表跟公司完合約,沒有產假?或產假後就失去工作?
本人在現公司工作3年多,現37週懷孕,還有兩三星期就放產假。人事部昨天打給我,說公司為節減開支,將notice period多過一個月的同事轉成一個月(我現時是三個月通知),3月1日起實行,說我必須要接受。如果我不接受,是否代表跟公司完合約,沒有產假?或產假後就失去工作?
根據法例,除嚴重過失外,公司不能解僱懷孕僱員。因此,只要你不辭職,又沒有犯嚴重過失,那麼你不會沒有產假及產假薪酬的。
另外,公司想縮短通知期理論上不違法,但要經妳同意才生效。如果你不同意,僱主又有權在妳放完產假後,按舊合約條款,即俾3個月通知期/通知金,與你終止合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