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有員工確診,2月份店鋪關店一周,出糧被扣問題二
我是零售從業者,薪水由四部分構成:底薪/保證佣金/勤工津貼/表現津貼。
由於二月份關店一周,公司扣了全部勤工津貼和表現津貼。底薪和保證佣金也按比例扣了7日。變相這7日為無薪假期。我是否可以“改變雇傭條例需14日前通知雇員並取得雙方同意”來向公司抗辯?謝謝
我是零售從業者,薪水由四部分構成:底薪/保證佣金/勤工津貼/表現津貼。
由於二月份關店一周,公司扣了全部勤工津貼和表現津貼。底薪和保證佣金也按比例扣了7日。變相這7日為無薪假期。我是否可以“改變雇傭條例需14日前通知雇員並取得雙方同意”來向公司抗辯?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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