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糧問題
新員工2月17號入職,2月24號開始請假,2月26號27號是週六週日,公司返長短周,合約上寫明週日計糧,26號該員工是短周不用上班,請問該計多少天糧?7天還是9天?如果此員工請假整個月,是否當月不用出糧?試用期內是否享有病假?
1. 9天糧
2. 如果此員工請假整個月,按公司現在的計算方法,應該有6日(4天休息日,2天短週)糧;但建議如果有這種情況,不如先結束僱佣關係,避免爭議,而且試用期首月,無需通知期。
3. 試用期內是享有病假的,但並不享有有薪病假。
新員工2月17號入職,2月24號開始請假,2月26號27號是週六週日,公司返長短周,合約上寫明週日計糧,26號該員工是短周不用上班,請問該計多少天糧?7天還是9天?如果此員工請假整個月,是否當月不用出糧?試用期內是否享有病假?
1. 9天糧
2. 如果此員工請假整個月,按公司現在的計算方法,應該有6日(4天休息日,2天短週)糧;但建議如果有這種情況,不如先結束僱佣關係,避免爭議,而且試用期首月,無需通知期。
3. 試用期內是享有病假的,但並不享有有薪病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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