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問
返咗間公司半年,簽合約嗰陣時話頭3 個月包薪,
3 個月之後再睇下點,
然後就冇再傾過人工嘅問題,就一直都係出緊包薪,
而家話cut 人手 cut 咗我,
順勢講埋話出多咗糧俾我,
total $9000,而家話要扣番,
請問佢呢個倒扣我合法嗎?
因為我覺得佢連續都出錯 3 個月係佢都認同緊仲包薪,
而家掉轉頭一句計多咗就扣番。
返咗間公司半年,簽合約嗰陣時話頭3 個月包薪,
3 個月之後再睇下點,
然後就冇再傾過人工嘅問題,就一直都係出緊包薪,
而家話cut 人手 cut 咗我,
順勢講埋話出多咗糧俾我,
total $9000,而家話要扣番,
請問佢呢個倒扣我合法嗎?
因為我覺得佢連續都出錯 3 個月係佢都認同緊仲包薪,
而家掉轉頭一句計多咗就扣番。
簽合約嗰陣時,有無話3個月之後的人工? 如果冇,咁就得個「拗」字。
由於當時冇清楚協商,咁就唯有睇大家嘅觀點。
冇絕對嘅答案。
在你嘅立場,三個月之後雇主無主動話要改變薪金,咁就係默認係繼續出包薪人工。
站喺僱主立場,出糧時只話包三個月,其餘出多咗,所以追返差額。又唔係犯法。
如果你話法例,有關薪金,法例子規定唔可以低過最低工資每小時37.5元。
其實,到三個月嘅時候,雙方都有責任主動釐清有關薪金安排,當時冇傾清楚,而家有爭議,就要好好傾下。
睇返我呢半年嘅糧單
無列出佣金
只係有列出特別補貼 $3000
但係而家佢解僱我
過咗試用期之後呢三個月
佢話出多咗俾我,而家扣番我 3個月共 $9000
就話出番公佣俾我代替返呢個特別補貼
佢係咪可以咁做?謝謝。
關鍵係睇下你哋嘅協議。
僱主有權話要追番,你都有權反對。
如有爭議,可能要由第三方(法庭)經過審訊,才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