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左數年後被解雇
公司從來冇比過年假同法定假期假日薪酬
向公司追討 公司話係長散冇得計
冇簽過任何合約 只有支票出糧紀錄 同MPF
我想問下係咪真係冇得追討
定係要上勞工處
公司從來冇比過年假同法定假期假日薪酬
向公司追討 公司話係長散冇得計
冇簽過任何合約 只有支票出糧紀錄 同MPF
我想問下係咪真係冇得追討
定係要上勞工處
多謝 閣下查詢。
根據《僱傭條例》,按連續性合約受僱的僱員即有權享有《僱傭條例》下的僱傭福利,即休息日、法定假日的薪酬、有薪年假、有薪產假、 有薪病假、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等。
而,僱員如連續受僱於同一僱主4星期或以上,而每星期最少工作18小時,他的僱傭合約便屬「連續性合約」。
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所提供意見將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如需進一步協助,歡迎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與本會職員聯絡:
2779 7922 (深水埗區:九龍深水埗大埔道18號中國聯合銀行大廈12樓)
2781 0983 (旺角區:九龍旺角上海街446-448號富達商業大廈1字樓)
2779 3766 (深水埗區:九龍深水埗福華街27號朝光商業大廈6樓)
3615 0018 (觀塘區:九龍觀塘鴻圖道31號鴻貿中心605-607室)
解決勞資糾紛的程序,見:https://www.judiciary.hk/images/zh/court_services_facilities/c_labour.gif
僱員可按有關的工作地點到附近的勞工處勞資關係科分區辦事處提出申索,見:https://www.labour.gov.hk/tc/tele/lr1.htm
如果冇打卡記錄是否都可以追討
就有關僱傭合約是否一份連續性合約之爭議,僱主需要提出證據以證明有關合約不是連續性合約。
舉證責任在僱主而非僱員,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