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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糧問題

by tongmeisze @, Wednesday, October 22, 2014, 23:52 (4152 天前)

當初簽約ge時候張約白紙黑紙寫到明 糧期係星期二到下星期一,每逢星期二出糧
但係佢上星期遲左一日出,而今個星期佢同我地講要改29號出一次同11月14出一次,咁佢算唔算遺法/約?係咪到真係到左29號先發現佢無出,先可以告佢?

拖糧問題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Friday, October 24, 2014, 10:52 (4151 天前) @ tongmeisze

當初簽約ge時候張約白紙黑紙寫到明 糧期係星期二到下星期一,每逢星期二出糧
但係佢上星期遲左一日出,而今個星期佢同我地講要改29號出一次同11月14出一次,咁佢算唔算遺法/約?係咪到真係到左29號先發現佢無出,先可以告佢?

多謝閣下的查詢,根據僱傭條例,工資在工資期最後一天完結時即到期支付,僱主必須盡快支付所有工資給僱員,在任何情況下不得遲於工資期屆滿後 7 天。僱主如果未能依時支付工資,須就欠薪支付利息給僱員。因此以閣下的情況,首先要知道那一日是截糧日,如果閣下是一星期出一次糧,逢星期日截糧,僱主在下一個星期日前支付了薪金都不算違法,如果僱主遲過原定出糧日支付薪金,閣下可以先了解情況,如僱用超過法例上的限期還未支付薪金,閣下便可向有關當局投訴。而僱主更加出糧週期是屬於更改合約條款,更改合約條款是需要僱傭雙方同意才可以,根據僱傭條例,僱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而僱主未經僱員同意而更改僱傭合約條款;僱傭合約並沒有明文規定僱主 可以作出該項更改;以及僱主並非基於條例規定的正當理由更改僱傭合約條款,即為不合理更改僱傭合約條款,閣下是可以申索僱主終止僱傭金及其他解僱補償。如需本會協助,可致電:27793766高先生/蔡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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