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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續約而清年假

by 鋼之煉鋼術師 @, Wednesday, March 16, 2022, 16:50 (1454 天前) @ CK

1.據《僱傭條例》,所有連續受僱滿一年的合約僱員,都可享有有薪年假。因此,若終止僱傭合約時,僱主須按未發放的年假計算薪酬,相對於終止合約前一年的每日平均工資。

2.一般而言, 閣下工作至合約到期日,即雙方自動終止僱傭關係*,是無須再給予一個月通知期或代通知金。除非 閣下或僱主提早於合約到期日前終止僱傭合約,才要按合約給予對方適當的通知期或代通知金。

*指沒有於合約到期日前接住與僱主續簽新合約(口頭或書面)的情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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