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扣減休息日
我公司的辦公時間為星期一至六,朝9晚6,而我僱傭合約列明是一星期5天工作,由於星期六門市營業所以員工需輪休,休息日除了固定星期日一天外,還有一天可選週一至六雙方協調 。
問題是,每當有公眾假期出現,公司就會取消了我一個休息日,如4月5日為清明節公眾假期,我就不會享有星期日外的休息日,4月4,6至9日均需要工作(即是有紅日都一樣是返5天)。
請問此做法否合法合理?
若僱主沒有違反勞例,只是違反僱傭合約,又可以怎樣處理?
敬請回覆,謝謝!
我公司的辦公時間為星期一至六,朝9晚6,而我僱傭合約列明是一星期5天工作,由於星期六門市營業所以員工需輪休,休息日除了固定星期日一天外,還有一天可選週一至六雙方協調 。
問題是,每當有公眾假期出現,公司就會取消了我一個休息日,如4月5日為清明節公眾假期,我就不會享有星期日外的休息日,4月4,6至9日均需要工作(即是有紅日都一樣是返5天)。
請問此做法否合法合理?
若僱主沒有違反勞例,只是違反僱傭合約,又可以怎樣處理?
敬請回覆,謝謝!
閣下所形容, 僱主應該冇違法。
重點是 閣下入職時候僱主有冇講清楚,適逢法定假日的星期,休息日會減少至每七日只得一日(法定最低標準)。 如果有,這就是「你情我願」的安排。
如果雙方對合條款有不同的理解,應該盡快釐清,並設法達成共識。
解決勞資糾紛的程序,見:https://www.judiciary.hk/images/zh/court_services_facilities/c_labour.gif
僱員可按有關的工作地點到附近的勞工處勞資關係科分區辦事處提出申索,見:https://www.labour.gov.hk/tc/tele/lr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