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提問難以用文字描述,請致電下列電話號碼聯絡本會:
深水埗區:2779 7922
旺角區:2781 0983
2. 本會只以「勞聯權益委員會」帳號回應線上勞工法例問題,任何其他私人帳號之回應,本會均概不負責。
3. 網上回應僅供參考,受當事人提供的資訊是否清晰準確而有所影響。
4. 本網查詢眾多,團隊回應需時,敬請耐心等候。緊急查詢請不吝賜電工會,謝謝!

更表定了無薪假後確診可有連續性4/5病假?

by YC TAM @, Friday, March 18, 2022, 13:39 (1453 天前) @ Peter

因疫情關於,公司於2月已叫同事於3月放特定日子的無薪假。假設在3月時確診新冠病毒並有證明,僱主可否說因員工原本是申請無薪假而不是病假,拒絕員工申請4/5連續性病假?

僱傭條例中沒有列明無薪假一項,法例是否容許無薪假是由僱主及僱員雙方同意的,如果雙方均同意,即使勞工合約、員工手冊無列明均可以。
而無薪假期間能否享有病假津貼,應在協議放無薪假時協商清楚。


完整文章:

 此主題 RSS Fe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