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扣減休息日
閣下所形容, 僱主應該冇違法。
重點是 閣下入職時候僱主有冇講清楚,適逢法定假日的星期,休息日會減少至每七日只得一日(法定最低標準)。 如果有,這就是「你情我願」的安排。
如果雙方對合條款有不同的理解,應該盡快釐清,並設法達成共識。
解決勞資糾紛的程序,見:https://www.judiciary.hk/images/zh/court_services_facilities/c_labour.gif
僱員可按有關的工作地點到附近的勞工處勞資關係科分區辦事處提出申索,見:https://www.labour.gov.hk/tc/tele/lr1.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