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產假薪酬
產假由12月開始,12月應出的雙糧如何計算?? 也要按4/5計算嗎?
我的僱傭合約關於雙糧條文如下:
“ 第七條 雙薪
每年十二月底,視乎乙方的工作表現,甲方會酌情發放雙薪。
基本計算方法為:如乙方受雇滿12個月,有機會享有一個月的額外薪金。如乙方受雇期不足12個月,則按比例以該段較短的受雇時間計算。”
那麼, 假設平均日薪計算出來時HK$600, 我12月放了29日產假, 正常是公司應出的雙糧是HK$15000,
產假期間的12月應出薪酬是 HK$600*29*4/5+15000 還是 (HK$600*29+1500)*4/5,哪個才正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