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動轉賬出糧要職員付行政費是否合法?
我於3月曾做3日part-time,但出糧時表示自動轉賑要付行政費半個月15元,若現金支票則要付半個月30元的行政費,由薪金扣除,請問這是合法嗎?公司表示沒有其他的出糧方法
我於3月曾做3日part-time,但出糧時表示自動轉賑要付行政費半個月15元,若現金支票則要付半個月30元的行政費,由薪金扣除,請問這是合法嗎?公司表示沒有其他的出糧方法
勞工法例並無此項,但張出票成本轉介俾前僱員,明顯唔合理。
點解科技咁進步,唔可以轉數快、PAY ME 出人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