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主或其人事/會計代表的口頭認可有法律責任嗎?
僱員快速檢測確診後持隔離令申請病假,僱主派人事/會計代表於3月16日口頭確認可接受快速檢測確診隔離令可當有薪病假,及後數天於3月25日召集全公司同事開會時,卻反口說要待三讀立法正式通過再補支有薪病假津貼° 而僱主派出代表的口頭承諾是否有法律責任? 及其錄音可有法律效力? 僱員可追討? 還是僱主代表可說了算?
不好意思問題太多請見諒!
僱員快速檢測確診後持隔離令申請病假,僱主派人事/會計代表於3月16日口頭確認可接受快速檢測確診隔離令可當有薪病假,及後數天於3月25日召集全公司同事開會時,卻反口說要待三讀立法正式通過再補支有薪病假津貼° 而僱主派出代表的口頭承諾是否有法律責任? 及其錄音可有法律效力? 僱員可追討? 還是僱主代表可說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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