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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橫誇休息日問題

by 李小姐 @, Thursday, April 07, 2022, 22:21 (1432 天前) @ 「鐵掌降龍」蕭峯

本人為五天工作制,六為例假,日為休息日,病假紙10-12/02/2022(四五六),另一張為14-16/02/2022(一二三),這樣情況下,病假為10-11兩天,享有六日休息,14-16三天病假,合共5天病假?
還是要整段時間計算,10-16為病假,共7天,沒有星期六日的休息日?
因病假紙分開兩張,但病因不同,謝謝解答


一)
《僱傭條例》(法例)

休息日 (rest day)指僱員根據第IV部有權無須為僱主工作的一段不少於24小時的連續期間; (由1970年第23號第2條增補。由1976年第71號第2條修訂)

病假日 (sickness day)指僱員因受傷或患病而不適宜工作,並以此理由缺勤的日子; (由1973年第39號第2條增補)

二)
醫生證明書病假,不同於法例中的病假。

三) 休息日 vs 病假
當休息日,是否有疾病津貼,睇合約規定休息日是否有薪而定,不需補病假

咁13/2星期日,會唔會計算為橫誇既病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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