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工資
工作合約表明病假是按勞工法例處理的。
我於2月22-27日獲醫生簽發病假紙,但2月23-24日是我的例假。那請問我在此期間的工資應如何計算?
工作合約表明病假是按勞工法例處理的。
我於2月22-27日獲醫生簽發病假紙,但2月23-24日是我的例假。那請問我在此期間的工資應如何計算?
如休息日有薪,22-27 期間,一律享疾病津貼,出4/5人工
感謝賜教。另有一個案欲查詢:
4月1-4日獲發醫生簽發病假,但當中4月2及3日為有薪年假。在此情況下,是否全期4日發4/5工資,另年假重新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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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4日獲發醫生簽發病假,但當中4月2及3日為有薪年假。在此情況下,是否全期4日發4/5工資,另年假重新計算?
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