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頭停薪留職中轉換投資者
2022年3月8日開始停薪留職,沒有簽署任何協議,每月有5000元資助(不到5份1薪金)。原本以為可以在4月21號覆工,但4月15號才通知會更換投資者轉新公司,而新投資者還未通知新合約詳情及覆工日期,又有機會減人工和福利,所以有機會不簽新合約。但僱主應否支付合約上的一個月通知金?可以提早叫僱主如不復工就如常出糧?
因為現在想先找工作,但又怕之後找到新工,舊工要反我賠償。
謝
2022年3月8日開始停薪留職,沒有簽署任何協議,每月有5000元資助(不到5份1薪金)。原本以為可以在4月21號覆工,但4月15號才通知會更換投資者轉新公司,而新投資者還未通知新合約詳情及覆工日期,又有機會減人工和福利,所以有機會不簽新合約。但僱主應否支付合約上的一個月通知金?可以提早叫僱主如不復工就如常出糧?
因為現在想先找工作,但又怕之後找到新工,舊工要反我賠償。
謝
根據《僱傭條例》(香港法例第57章)第2條釋義,「僱傭合約(contract of employment)指書面或口頭、明訂或隱含的協議,由協議一方同意僱用另一方,而該另一方則同意以僱員身分為其僱主服務。」即使僱主沒有與僱員簽訂書面協議,雙方選擇以口頭形式或行為來做協議,這樣已經構成僱傭關係。
更換投資者在企業市場經常發生,例如某公司經營不善被大企業收購。但只是大老闆轉了,但基本上日常運作不變。如有改變或要履行新僱傭合約就需僱主及僱員重新協議承諾。
僱員如需轉換新工作,就算在停薪留職期間也必須要通知期或代通知金通知現任僱主。
咁僱主一路拖落去唔解約又唔復工,又唔需要支付一個月通知金?
咁僱主一路拖落去唔解約又唔復工,又唔需要支付一個月通知金?
阿 Mr Cheung,當然你可以繼續拖,你繼續拖繼續糾纏,所有法定權益會歸零。
我係你,起身、抆插蘇,當僱主不合理更改僱合約條款,視作僱主解僱,追討法定權益仲實際
多謝意見,我就係唔想拖,係僱主遲遲未答覆。
但我開口辭職,變相我咩都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