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工法例
您好,關於僱傭條例第31E,為保障日薪員工避免僱主因逃避遺散費或長期服務金而不安排員工工作又不作出解僱而設。即(a)連續4個星期的工作安排少於正常工作日總數的一半;或(b)連續26個星期內的工作安排少於正常工作日總數的三分之一,這情況下可視為僱主解僱。
而月薪僱員於僱傭條例上並不存在無薪假或停工等定義,因此你可以拒絶僱主放取無薪假或停工安排,如僱主未經你同意單方面更改僱傭合約而放無薪假或停工,你可向僱主追討欠薪。
以你目前情況,如僱主沒有正式解僱,你沒法領取遺散費。
您好,關於僱傭條例第31E,為保障日薪員工避免僱主因逃避遺散費或長期服務金而不安排員工工作又不作出解僱而設。即(a)連續4個星期的工作安排少於正常工作日總數的一半;或(b)連續26個星期內的工作安排少於正常工作日總數的三分之一,這情況下可視為僱主解僱。
而月薪僱員於僱傭條例上並不存在無薪假或停工等定義,因此你可以拒絶僱主放取無薪假或停工安排,如僱主未經你同意單方面更改僱傭合約而放無薪假或停工,你可向僱主追討欠薪。
以你目前情況,如僱主沒有正式解僱,你沒法領取遺散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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