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提問難以用文字描述,請致電下列電話號碼聯絡本會:
深水埗區:2779 7922
旺角區:2781 0983
2. 本會只以「勞聯權益委員會」帳號回應線上勞工法例問題,任何其他私人帳號之回應,本會均概不負責。
3. 網上回應僅供參考,受當事人提供的資訊是否清晰準確而有所影響。
4. 本網查詢眾多,團隊回應需時,敬請耐心等候。緊急查詢請不吝賜電工會,謝謝!

停工法例

by 天津飯 @, Wednesday, April 20, 2022, 17:04 (1419 天前) @ Dennisck

您好,關於僱傭條例第31E,為保障日薪員工避免僱主因逃避遺散費或長期服務金而不安排員工工作又不作出解僱而設。即(a)連續4個星期的工作安排少於正常工作日總數的一半;或(b)連續26個星期內的工作安排少於正常工作日總數的三分之一,這情況下可視為僱主解僱。

而月薪僱員於僱傭條例上並不存在無薪假或停工等定義,因此你可以拒絶僱主放取無薪假或停工安排,如僱主未經你同意單方面更改僱傭合約而放無薪假或停工,你可向僱主追討欠薪。

以你目前情況,如僱主沒有正式解僱,你沒法領取遺散費。


完整文章:

 此主題 RSS Fe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