輪班工作之假期查詢
休息日的安排
休息日由僱主指定,並可分爲固定性及非固定性:
• 固定性休息日 - 僱主只須一次過將休息日的安排通知僱員。
• 非固定性休息日 - 僱主須在每月開始前將該月內各休息日的安排
通知僱員。口頭通知、書面通知或張貼僱員該月休假表均可。
在僱員同意下,僱主可另定休息日,代替原來指定的休息日。另定休息日須安排在同一個月內的原定休息日之前,或在原定休息日後的 30 天之內。
休息日強迫工作
僱主不得強迫僱員在休息日工作,除非因機器或工廠設備發生故障或任何緊急事故。如僱主要求僱員在休息日工作,必須另定休息日予僱員。另定休息日須安排原定休息日後的 30 天之內,僱主並須在原定休息日後的 48 小時內通知僱員另定休息日的日期。
休息日自願工作
除受僱於工業經營內 18 歲以下的青年外,僱員如果自願,可在休息日替僱主工作。
如僱傭合約內有任何條件,規定僱員必須在休息日工作,才可獲發每年花紅或年終酬金,均屬無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