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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離職通知期及即時離職分別

by cxrcyy @, Sunday, May 01, 2022, 12:59 (1409 天前)

同僱主申請離職有少少糾紛
背景:舊年因為突發入急症室(緊急),入急症室當晚同僱主口頭申請離職(有文字紀錄),因為我嗰情況都比較嚴重,都需要即刻安排手術&手術後需要休養一段時間,所以申請辭職呢一個月,全部時間都係係醫院,能夠提供醫生紙。
假設我4月1申請離職,即使係5月1就係通知期內既最後一日。
問題1:
當時向僱主申請,我有問佢我可唔可以即時走&比30日通知期佢,之後僱主就同我講我通知期係4月1至5月1,佢有問我呢段時間仲返唔返到,我就同佢表示呢段時間都會係醫院,可以後補醫生紙比佢。e家過左超過半年,佢向我要求賠償4月1至5月1既代通知金(扣除年假)。我認為僱主可能為左唔賠病假比我,一口咬定我係即時走,事後我都有send返醫生紙比佢確認,咁我到底要唔要賠比佢?*申請辭職當時係冇遞交過離職信,只有文字紀錄。

問題2:
由於病假期間,我都有再致電僱主表示康復後上返去工作崗位,並不是離職,僱主都話ok冇問題同埋兩個月後有安排工作比我(佢有問過我要全職&兼職),但我因傷口恢復中有所不適,選擇兼職(*沒有重新簽合約)。兼職左超過兩個半月,目前因為生意唔好,冇再比兼職我返。但係超過半年,佢就反口話要我賠償代通知金,佢呢個情況,令到我覺得當時既辭職通知已經撤銷,我仍然在職中,只不過係公司暫時唔需要我返工,我覺得我似係俾人解僱,而唔係我冇返去工作。如果我同雇主達唔成共識(僱主認為我即時走)都要我賠?我到底需唔需要&有咩其他選擇?

問題3:
如果我認為我既最後通知期為4月1(同佢申請當天起計),咁5月1就係我最後工作既日子。如果一個月通知期內,我既病假(連續超過四日)僱主係咪需要補返比我?僱主e家好似唔想賠比我。

問題4:
直至到目前,我都冇比多次辭職信佢,因為如果口頭通知當離職,僱主又接受左,咁我已經冇必要再遞交離職信係咪?另外僱主對於我係咪離職,佢一口咬定我就係即時走,但係當時醫生紙比曬佢佢又話ok,同佢溝通過會唔會係可以和解,佢都堅持要我賠代通知金,問佢一啲關於離職既疑問會唔會係同佢有啲咩誤會,佢一律無視,就係要我賠。其實我病假期間,有同事同我講話我老闆仲等緊我返去,而老闆都有問過我幾次要唔要返返全職or兼職,只不過我基於健康問題,選擇兼職。呢件事就有少少尷尬,唔知到底要點樣處理。

*其實一路以黎同僱主都有因為請假既問題有少少爭執,唔知e家僱主係咪想抽後算帳,但係我就覺得佢呢個舉動對我理解係對我黎講好唔公平,同埋佢都因為覺得我對勞工法例唔熟悉,先會有呢件事既出現。到目前,佢都未比過合理解釋我,我係咪可以等佢真係比警告信要我賠償先至採取法律行動?同埋我到底有冇需要賠比佢?佢又冇需要賠比我?

關於離職通知期及即時離職分別

by Lara @, Friday, May 13, 2022, 16:16 (1396 天前) @ cxrcy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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