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工作日計算問題
本人合約寫明月薪$40500,本人於4月18日離職,但公司計算4月份人工的方式為:
4月份總工作日(不包括假日):18日
本人於4月1日至4月18日的工作日:9日
所以本人人工為 40500/18 * 9 = $20250
但此計算方法是否沒有將4月份的三天假期(5,15及18號)計算在內,變成無薪假期?公司此計算方法是否合理?法定假期可以無薪?
望回覆,謝謝!
本人合約寫明月薪$40500,本人於4月18日離職,但公司計算4月份人工的方式為:
4月份總工作日(不包括假日):18日
本人於4月1日至4月18日的工作日:9日
所以本人人工為 40500/18 * 9 = $20250
但此計算方法是否沒有將4月份的三天假期(5,15及18號)計算在內,變成無薪假期?公司此計算方法是否合理?法定假期可以無薪?
望回覆,謝謝!
《僱傭條例》規定,如僱員在緊接法定假日之前已按連續性合約受僱滿 3 個月,便可享有假日薪酬。
僱主最遲須於法定假日後的第一個發薪日支付假日薪酬給僱員。
但留意4月5日清明節是法定假日,但15、16、18三日乃是銀行假而不是法定(勞工假)。
因此,是先了解:
1)在放取上述假日前,閣下是否「已按連續性合約受僱滿 3 個月」?
2)閣下與僱主的協議或是放取「勞工假」或是「銀行假」?
1.已滿三個月
2.合約沒有寫明,但一直都是放銀行假
反而是公司用每個月總工作日的方式去計算每日月薪,有沒有規定勞工假/銀行假應否計算在工作日內?
1.已滿三個月
2.合約沒有寫明,但一直都是放銀行假反而是公司用每個月總工作日的方式去計算每日月薪,有沒有規定勞工假/銀行假應否計算在工作日內?
如公司用每個月總工作日的方式去計算平均日薪,即「休息日」無薪。而計算法定假日工資有法定公式(以 12 個月平均工資來計算),詳情可參閱:https://www.labour.gov.hk/tc/public/pdf/wcp/ConciseGuide/Appendix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