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三個月通知期是否一定可以用代通知金去提早走?
您好, 當時簽既合約只寫左僱主可以用代通知金, 但係冇寫僱員可以用代通知金提早走。但係我要越早走越好, 唔清楚公司會唔會強制我留3個月唔俾我用代通知金提早走。
您好, 當時簽既合約只寫左僱主可以用代通知金, 但係冇寫僱員可以用代通知金提早走。但係我要越早走越好, 唔清楚公司會唔會強制我留3個月唔俾我用代通知金提早走。
如僱傭合約有註明,質在僱員終止合約時需發出通知期或代通知金。
如在合約內沒註明,則需補回不少於7天的代通知金。
如僱傭合約有註明,質在僱員終止合約時需發出通知期或代通知金。
如在合約內沒註明,則需補回不少於7天的代通知金。
給予通知期或代通知金,應由提出提早終止合約的一方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