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金問題
薪金問題
5月份返工返足
放了2日法定假期我是包薪$24000+1000 勤工
僱主給我5月份的工資計算方法如下:
因為5月有2日係有法定假期。
如當月有法定假期會係底薪扣除當日薪金話勞工法例規定法定假期係要用平均工資出
包薪+例假薪金+勤工
$22451.61+675+1000
=$22920.28
(強積金$1206.33)
我的問題是:
1. 僱主的計算方法有錯嗎?
2. 僱主有否違反勞工條例?
2. 及2日法定假, 計算方法岩嗎?
上述的
話勞工法例規定法定假期係要用平均工資出
包薪+例假薪金+勤工
$22451.61+675+1000
=$22920.28
(強積金$1206.33)
1)「$22451.61」及「$675」是怎樣計出來?
2)閣下休息日有薪嗎?
3)要計假日薪要睇「對上12個的薪金」。
有關法定假日薪金計算,可參閱:
https://www.labour.gov.hk/tc/public/pdf/wcp/ConciseGuide/Appendix1.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