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下的病假有冇薪?又要如何計算?
公司病假相關的規矩比較刻薄。每月能儲2天病假但:
1. 做滿一年才有4天有薪病假。這樣僱主有觸犯法例嗎?不足一年的話會能跟比例計算地獲得相對的有薪病假嗎?
2. 在有醫生紙的情況下要求員工在家工作。這樣僱主有觸犯法例嗎?
3. 另外,在最新的修訂下防疫缺勤的病假會是有薪嗎?還是得依照公司規定(儲下的每月2天+4天有薪病假)?
https://news.now.com/mobile/local/player?newsId=479764
謝謝您的解答。
公司病假相關的規矩比較刻薄。每月能儲2天病假但:
1. 做滿一年才有4天有薪病假。這樣僱主有觸犯法例嗎?不足一年的話會能跟比例計算地獲得相對的有薪病假嗎?
2. 在有醫生紙的情況下要求員工在家工作。這樣僱主有觸犯法例嗎?
3. 另外,在最新的修訂下防疫缺勤的病假會是有薪嗎?還是得依照公司規定(儲下的每月2天+4天有薪病假)?
https://news.now.com/mobile/local/player?newsId=479764
謝謝您的解答。
公司病假相關的規矩比較刻薄。每月能儲2天病假但:
1. 做滿一年才有4天有薪病假。這樣僱主有觸犯法例嗎?不足一年的話會能跟比例計算地獲得相對的有薪病假嗎?
2. 在有醫生紙的情況下要求員工在家工作。這樣僱主有觸犯法例嗎?
3. 另外,在最新的修訂下防疫缺勤的病假會是有薪嗎?還是得依照公司規定(儲下的每月2天+4天有薪病假)?
https://news.now.com/mobile/local/player?newsId=479764謝謝您的解答。
1)僱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如同時符合以下資格,便可領取疾病津貼:
1. 病假不少於連續 4 天(除懷孕僱員因產前檢查、產後治療或流產而缺勤,在
這些情況下,如符合下述的規定,每一天病假均可享有疾病津貼);
2. 僱員能夠出示適當的醫生證明書(就產前檢查而言,除了醫生證明書外,僱
員亦可出示到診證明書1)(見下文「有薪病假的類別」部分);及
3. 僱員已累積足夠的有薪病假*
*僱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在最初受僱的 12 個月內每服務滿 1 個月,便可累積 2天有薪病假;之後每服務滿 1 個月可累積 4 天。有薪病假可在整個受僱期間持續累積,但在任何時間不得超過 120 天。
2)有醫生紙=有醫生證明不適合工作,因此僱員有權拒絕僱主「在家工作」的要求。
3)上述的法例修正主要是指視「因防疫規定而發出的隔離令、檢疫令」為適當的醫生證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