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早走代通知金
請問如果員工已過試用期,離職通知期為一個月,轉工想早12日走,咁計算方法係點計?
佢將於7月離職,咁係咪當月薪金除31日再乘12日?
但網上見到有計算方法係: 過去12個月總薪金 ÷ 365 x 通知期的日數 = 代通知金
所以唔知點計先正確, 希望得到解答, 謝謝!
請問如果員工已過試用期,離職通知期為一個月,轉工想早12日走,咁計算方法係點計?
佢將於7月離職,咁係咪當月薪金除31日再乘12日?
但網上見到有計算方法係: 過去12個月總薪金 ÷ 365 x 通知期的日數 = 代通知金
所以唔知點計先正確, 希望得到解答,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