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員是否一定要接受加班ot?
請問僱員是否一定要接受加班ot?
我們從事美容行業,每位客人服務時間最少1-2個小時起。
公司合約下班時間晚上7點30分,合約寫如加班有ot費用,合約已過一半。
公司現在要求例行安排每位客人最後預約時間為晚上7點15分,即僱員每天最少要加班45分鐘-2小時。僱主說我們不能拒絕加班,因為合約有提供加班費,即要求每天待命隨時要加班,否則扣獎金及警告1次。 每月只能有3天不能加班並且需要提前1個月通知。
僱員是否一定要接受公司安排,如未能接受應如何處理?
請問僱員是否一定要接受加班ot?
我們從事美容行業,每位客人服務時間最少1-2個小時起。
公司合約下班時間晚上7點30分,合約寫如加班有ot費用,合約已過一半。
公司現在要求例行安排每位客人最後預約時間為晚上7點15分,即僱員每天最少要加班45分鐘-2小時。僱主說我們不能拒絕加班,因為合約有提供加班費,即要求每天待命隨時要加班,否則扣獎金及警告1次。 每月只能有3天不能加班並且需要提前1個月通知。
僱員是否一定要接受公司安排,如未能接受應如何處理?
請問僱員是否一定要接受加班ot?
我們從事美容行業,每位客人服務時間最少1-2個小時起。
公司合約下班時間晚上7點30分,合約寫如加班有ot費用,合約已過一半。
公司現在要求例行安排每位客人最後預約時間為晚上7點15分,即僱員每天最少要加班45分鐘-2小時。僱主說我們不能拒絕加班,因為合約有提供加班費,即要求每天待命隨時要加班,否則扣獎金及警告1次。 每月只能有3天不能加班並且需要提前1個月通知。僱員是否一定要接受公司安排,如未能接受應如何處理?
現時,<<僱傭條例>>並無太多『超時工作』條文,有的都只是涉及超時工作薪酬,香港亦未就標準工時立法。
所以,那些時間計算為超時工作(OT),以及OT有沒有「補償」或「補償」計算方式,均要以僱傭合約或雙方協商為準! 當然OT與否,應由僱主提出合理加班要求,僱員按自身情況決定是否接受,僱主不可單方面強逼僱員OT。
雙方需就加班達成協定,即表示僱員有權拒絕加班的,僱主更不可因僱員拒絕加班對僱員作懲罰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