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員工升職簽署新合約後,舊合約滿酬金的安排
現時公司的所有員工均採用合約制,本人於2021年5月份簽署為期2年之合約(即2023年5月約滿),其後於2022年1月與公司簽署新合約(實際為內部升職),當時公司沒有發出/沒有與公司簽署終止2021年5月之合約,本人亦沒有作出辭任舊合約的書面通知。
舊合約的條款中指明,如果合約由公司一方終止(但理由並非員工行為不當),約滿酬金將按比例(pro-rata)支付予員工。相反,如果員工辭職,則不會得到約滿酬金。可是根據公司HR的回應,他們並沒有終止舊合約,所以「如果合約由公司一方終止(但理由並非員工行為不當),約滿酬金將按比例(pro-rata)支付予員工」無效;而本人亦沒有辭任,照道理2份合約現時同時生效中,請問根據法例,舊合約還生效嗎?抑或是在簽署新合約時,舊合約已即時失效?如2份合約同時生效,他們亦否認終止了我的舊合約,公司是否應支付我2份合約的薪金?(當然,我在升職後便沒有履行舊合約的職務,所以只是問一問)
似乎公司想指出本人出於主動、接受新工作升職合約,所以責任在於我方,現時公司取態不會支付2021年5月至12月的pro-rata約滿酬金給我。
一般來講,重新簽署一份新僱傭合約,舊合約當然是會被終止、被取代的。有關舊合約的權益問題,理應在簽署新合約前與僱主協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