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咁樣我有無得拎雙糧?
合約原句引用「雙糧) 雙糧的計算期限是截至每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如受僱期不足12個月者,則按比例計算。雙糧只計算底薪,不包括所有津貼。」
1.請問如果12月4號遞信,返足一個月通知期,1月5號離職走人。
2.我睇了成份合約文字沒有魔鬼條款。
3.公司可以還有其他藉口不給雙糧嗎? (例如,臨時口頭加條款:通知期不計算受顧期,12月遞信,只當連續受雇11個月)
合約原句引用「雙糧) 雙糧的計算期限是截至每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如受僱期不足12個月者,則按比例計算。雙糧只計算底薪,不包括所有津貼。」
1.請問如果12月4號遞信,返足一個月通知期,1月5號離職走人。
2.我睇了成份合約文字沒有魔鬼條款。
3.公司可以還有其他藉口不給雙糧嗎? (例如,臨時口頭加條款:通知期不計算受顧期,12月遞信,只當連續受雇11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