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約問題
我同公司2019年8月簽了3年合約,直至2022年7月31日完約。但公司冇同我傾是否續約還是辭退問題(不論口頭還是書面形式),請問這情況下公司的做法是否合理?若果公司這一做法不合理,是否代表我已經同公司沒有僱傭關係?若果將來辭職,是否不需要1個月通知期?
我同公司2019年8月簽了3年合約,直至2022年7月31日完約。但公司冇同我傾是否續約還是辭退問題(不論口頭還是書面形式),請問這情況下公司的做法是否合理?若果公司這一做法不合理,是否代表我已經同公司沒有僱傭關係?若果將來辭職,是否不需要1個月通知期?
我同公司2019年8月簽了3年合約,直至2022年7月31日完約。但公司冇同我傾是否續約還是辭退問題(不論口頭還是書面形式),請問這情況下公司的做法是否合理?若果公司這一做法不合理,是否代表我已經同公司沒有僱傭關係?若果將來辭職,是否不需要1個月通知期?
訂立合約時已定明合約約滿日期,所以約滿期後,即時終止僱傭關係,雙方都不用給予一個月通知期。
那如果公司照供強積金又是否代表續約意向?若不能代表續約意向,即我與公司已結束僱傭關係,那公司欠我的大假又如何計算呢?
那如果公司照供強積金又是否代表續約意向?若不能代表續約意向,即我與公司已結束僱傭關係,那公司欠我的大假又如何計算呢?
2022年7月31日的薪金, 僱主同樣需要供mpf, 若公司不續約,公司欠你的大假要在離職前清算給你。未足一年的月份,需按比例計算年假
那如果公司照供強積金又是否代表續約意向?若不能代表續約意向,即我與公司已結束僱傭關係,那公司欠我的大假又如何計算呢?
2022年7月31日的薪金, 僱主同樣需要供mpf, 若公司不續約,公司欠你的大假要在離職前清算給你。未足一年的月份,需按比例計算年假
若僱員離職時,僱主仍有欠僱員年假或補假,法例規定僱主必須以相等日數的工資補償給離職僱員, 此假日補償金必須連同該僱員最後一期工資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