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無效僱傭合約下的通知期計算
如果僱傭合約出現不合理的規定抵觸勞工例而造成合約無效
該情況下通知期該如果計算?跟從勞工例規定嗎?
如果僱傭合約出現不合理的規定抵觸勞工例而造成合約無效
該情況下通知期該如果計算?跟從勞工例規定嗎?
如果僱傭合約出現不合理的規定抵觸勞工例而造成合約無效
該情況下通知期該如果計算?跟從勞工例規定嗎?
如抵觸勞工例的部分就是「通知期」的部分,建議雙方另議相關條款。如未能達成協議,則可能已法例最低標準作考慮。
最低標準為7天還是一個月?
如合約有提及,就跟合約, 但不能少於七日。
如合約沒有提及,即假定為一個月處理。
即是合約中有違勞工條例部分無效,合約中其他合理合法部分仍有效的意思嗎?
抵觸法例的雇傭合約即屬無效,不需考慮通知期
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