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問題
本人9月15日上午口頭向老闆即日辭職,但基於責任問題,當日下午四點我決定將通知期改為一個月,並用WhatsApp 通知主管。
及後,第二朝正常上班,但公司表示你昨天口頭辭職, 已經不再是公司員工,請問這個情況我當日四點給公司的離職通知書是否沒有法律效力呢?
本人9月15日上午口頭向老闆即日辭職,但基於責任問題,當日下午四點我決定將通知期改為一個月,並用WhatsApp 通知主管。
及後,第二朝正常上班,但公司表示你昨天口頭辭職, 已經不再是公司員工,請問這個情況我當日四點給公司的離職通知書是否沒有法律效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