遣散費
本人任職公司十年,近期公司要求員工由全職轉兼職,請問,我是否可取回長期服務金,才繼績轉換兼職工作?
本人任職公司十年,近期公司要求員工由全職轉兼職,請問,我是否可取回長期服務金,才繼績轉換兼職工作?
若有任何對現有僱傭合約的更改,需得到雙方同意,而是否因此終止之前10年的僱傭合約,並拿回長期服務金亦視乎雙方協商,勞工法沒有對此作出解釋。年資在清算了之前的僱傭合約的權益後,是否會延續,亦視乎雙方協商。
如果雙方已達成共識,先遣散再延伸做兼職,僱主可否先提取僱員(僱主供款的一部份)作遣散,做法流程應該怎樣做?
可以。
抵銷程序
進行抵銷的方法有兩種,視乎僱主有否先向僱員支付長期服務金/遣散費而定。
1)僱主已向僱員支付長期服務金/遣散費:
僱主可向受託人提交證明文件,從僱員的帳戶內提取由僱主供款所累積的強積金。
僱主可能需要僱員書面確認已收妥該筆款項,以便向受託人申請抵銷。
2)僱主未向僱員支付長期服務金/遣散費:
僱員可以直接向受託人提交書面申請,以提取帳戶內僱主供款所累積的強積金。
如僱主供款所累積的強積金不足以支付須付的長期服務金/遣散費,僱員亦有權向僱主追討差額。
當僱員申請抵銷時,受託人會要求僱員提供證據,以證明僱員有權獲發長期服務金/遣散費,而僱主並未向僱員發放該筆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