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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疾 病 津 貼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Tuesday, November 04, 2014, 22:02 (4140 天前) @ SO

我因個人傷病令我無法上班 估計要大約3個月左右 我想問我現在是擁有疾病津貼 這個津貼會有期限嘛?

多謝閣下的查詢,根據僱傭條例,有薪病假是可累積的,累積上限是120天,用了是可以再累積的,因此可以說是沒有限制次數的,只要累積了合乎要求就可以用,而累積的有薪病假在僱員有連續4天以上病假及有醫生証明時,可以享有平均工資4/5的薪金,因此閣下合乎以上條件,便可以享有疾病津貼了。如有其他查詢,可致電:27793766高先生/蔡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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